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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表示,為加強清理欠稅,現行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均已彙整全國欠稅資料,並建立全國國稅及地方稅退稅抵欠機制,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各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所滯欠之稅款,將會全數先按稅捐稽徵法第2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依序抵欠。
該所說明,納稅義務人依法申請退稅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先查核受退稅人是否有欠稅,並查明該筆欠稅是否應該辦理抵欠。如經確認係屬欠稅,即依規定辦理抵欠,同時將退稅抵繳通知書及退稅抵繳證明書,連同抵繳後剩餘之退稅支票一併郵寄送達受退稅人。
另該所表示,非同一納稅主體之應退稅款與欠稅不得抵繳,惟資本主個人與獨資組織之納稅主體為同一人,故其退稅款與欠稅款可以互相抵繳。若納稅義務人對退稅情形有疑義,可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分局、稽徵所查詢。
王永昇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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