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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所稅第3批退稅將於106年1月20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未指定帳戶者,該所亦將於1月20日寄發退稅憑單;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6年1月20日至3月20日止,民眾若接獲退稅憑單者,請儘速於期限內兌領。 


    該所提醒民眾,自103年4月1日起無論退稅金額大小,一律退還稅款,故增加許多小額退稅,為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呼籲多利用直撥退稅,既方便又安全;納稅義務人只要於結算申報書「存款帳戶退稅」欄位或於國稅局寄發之「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詳填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退稅款就可在退稅當日自動撥入指定帳戶,除可免除退稅憑單被冒領、遺失或因遷址無法收取之困擾,又可節省前往銀行辦理提兌的時間,可說是一舉數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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