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嘉義市陳先生問:10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之申報期間為何?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103年度受理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資料期間為104年1月5日至2月2日之上班日(採網路申報者為自104年1月1日起至2月2日晚上12時)。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各機關團體、公司行號等之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惟104年1月31日因逢國定假日,申報期限順延至104年2月2日止,另外填發免扣繳憑單給付所得未達起扣點,仍應依限填報免扣繳憑單者,以免未依限按實填報而受罰。 該分局呼籲各扣繳義務人,務必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申報期限,將上一年度扣繳各所得人之稅款數額,按實填報扣繳憑單,以免未依限按實填報而受罰,請扣繳義務人要「早申報、早安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angcpa101 的頭像
    wangcpa101

    王永昇會計師事務所

    wangcpa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