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內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計4萬1千餘件,退稅金額約3億元,本次退稅對象為105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暨105年5月11日以後採用人工、二維條碼與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申報及屬第1批退稅案件因特定更正原因致再退稅者。
該局說明,民眾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填有退稅金融機構帳號者,第2批退稅案件將於105年10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並採網站公告及發布新聞稿方式,所以民眾不會收到國稅局寄發的退稅通知;未採用轉帳退稅的案件,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為105年10月31日至105年12月30日止,請受退稅人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內辦理兌領手續。
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退稅案件的處理進度,民眾可在各區國稅局網站進入「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區」,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字號及驗證碼後按「送出」,即可查詢104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是否已撥付指定帳戶或已寄發退稅憑單。
該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到自動櫃員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民眾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以免誤入歹徒詐財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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