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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止,為提供更多元的報稅方式,今年賡續辦理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自4月25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查詢及下載書表。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於4月25日至6月1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亦可向各地區國稅局櫃台查詢。


    潮州稽徵所進一步說明,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後,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於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依下列方式辦理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手續。
   一、 繳稅案件: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計算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繳稅方式包括現金、支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委託取款轉帳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繳稅方式,該所呼籲民眾可多利用電子支付工具繳納稅款,節省排隊繳稅時間,安全又方便。
   二、 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確認方式包含網路線上登錄、書面回復及電話語音確認(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等3種方式,亦請民眾多使用帳戶直撥方式辦理退稅。


    另今年稅額試算屬於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新增「經國稅局核定退稅金額30元以下且不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同意不領取該筆退稅款」之勾選欄位,方便民眾於申報時表達領取意願。

 

    本所特別提醒民眾,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書之回復,請多利用線上登錄方式確認,方便又省時,如為退稅案件可列為第1批退稅,優先收到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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