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5月開始,
國稅局指出,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如無固定營業場所,
一、 營利所得:
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所賺取之零售利潤,
二、 執行業務所得:
個人參加人因下層直銷商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
三、 其他所得:
個人參加人因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
國稅局提醒,基於參加人所購買之商品,部分或係供自用、
南區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5月開始,
國稅局指出,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如無固定營業場所,
一、 營利所得:
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所賺取之零售利潤,
二、 執行業務所得:
個人參加人因下層直銷商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
三、 其他所得:
個人參加人因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
國稅局提醒,基於參加人所購買之商品,部分或係供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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