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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自103年開始實施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採行「
有關憑單免填發相關資訊,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特別說明如下:
一、適用範圍:
(一)納稅義務人(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二)
二、所得資訊查詢管道:
(一)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
(二)
(三)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
(四)以稽徵機關核發的查詢碼或以稅額試算通知書列印的查詢碼,
(五)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填發憑單。
最後,國稅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已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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