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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積極推動簡政便民服務措施,凡民眾至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之全功能櫃台申辦「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資料」時,無需再檢附戶籍謄本,可以其他證明文件替代。
該局進一步指出,民眾查詢上述資料時,可以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等替代被繼承人之除戶戶籍謄本;至申請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則可以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替代戶籍謄本,節省民眾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之時間,對上班族而言,更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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