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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有民眾詢問:「於超商取得電子發票證明聯因隨機碼模糊不清致不能兌獎,該如何解決?」 臺南分局答覆:買受人得請原開立店家補印證明聯,並請店家註記該筆發票隨機碼後併同原證明聯向郵局兌領,另應注意取得之發票必須不是0元發票或作廢發票等方可兌獎。 該分局表示買受人應妥善保存發票,如發票遺失或破損不全無法辨認者,可能錯失最大獎1千萬元的中獎機會,建議民眾至開立電子發票之店家消費時,多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或會員卡等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可免擔心發票遺失,不僅有機會對中增開之10組100萬元及5,000組2千元專屬獎項,如設定中獎獎金直接匯入金融機構戶頭,還可免繳納印花稅,發票兌領獎將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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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cpa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